2018年06月07日
第05版:法苑双周刊

周口中级法院女庭长张静:

“铁腕”执行不含糊

记者 姬慧洋

人物档案:张静,出生于1967年11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1994年考入周口中级法院。24年来,她先后在周口中级法院刑事庭、民事庭、审管办等部门工作。入职以来,她荣获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6次,获“周口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17年,她屡次被评为“月度办案标兵”,2018年获周口中级法院执行局第一季度考核绩效第一名。

铿锵玫瑰绽放法庭

张静是周口中级法院执行二庭庭长,是同事口中的“铁娘子”“花木兰”。

每天6时起床,7时离家,7时30分到单位,处理完各种事务后,带着执行干警到一线进行执行工作,这是张静的日常工作。虽是女同志,但工作起来比男同志还要“拼”。“每天早上吃完早餐来单位,然后到被执行人所在县完成各种工作,下午能吃上午饭就很不错了,经常晚上才回到法院。“我已经很久没有陪家人吃过饭了,几天前,家人还为这事给我提出‘抗议’,说现在跟我一起吃饭还得预约。”张静笑着说。

“刚才领导还在微信群里鼓励我们,‘百日执行攻坚’时间紧、任务重,要全身心投入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作为执行人员,我们更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热情的工作态度打好这场战役。”张静指着手机屏幕对同事李涛说。

执行一线铁面无私

张静铁面无私、雷厉风行,执行时“手腕硬”,经常依法拘留被执行人。当被执行人听说自己的案件由张静执行后,多数都会选择主动履行义务,因为张静不会给任何人“行方便”“讲情面”。

在执行过程中,张静也接到过被执行人的威胁电话。张某某,拖欠欠款7万余元,拒绝还款,甚至一度威胁张静。受到威胁后,张静没有屈服,第二天她和十几名执行人员来到张某某家,张某某外出未归。这种情况在执行工作中很常见,被执行人在法院判决后就“消失”了。执行人员当即找到本案被执行人担保人张某某的叔叔,出示拘留手续,将其送往西华县拘留所正式拘留。张某某在得知叔叔被拘留后主动联系张静,并写下悔过书履行了义务。

“看到申请执行人的笑脸,我觉得所有的辛苦、努力都有了回报,我的人生价值也得到了体现。”谈及执行工作,张静的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

带病工作晕倒一线

2018年年初,张静像往常一样早早来到单位,打开电脑处理当日事务,突然她感到一阵心慌,随后晕倒在办公桌前,同事们连忙拨打了120,把昏迷不醒的张静送到医院。在医院经过简单治疗,张静不顾医生劝阻,赶回法院处理案件。“我也知道自己应该休息,但我躺不住,同志们都在执行第一线,案件还没有处理完,我要跟他们一起战斗。”张静从兜里掏出随身携带的速效救心丸说,“以后我随身带着它。”

张静每天披星戴月、早出晚归。对于她的家人来说,这样的生活意味着更多的包容和牵挂。“感谢我的同事,我的家人,如果没有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我不会有今天的成绩。”张静说。

执行路上收获颇丰

一分耕耘,一份收获。工作中,张静主动学习,经过不断努力,张静成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的一名研究生,取得了硕士学位,提升了自己的专业技能,成为了一名理论水平高、政治觉悟高、执行能力强的法官。

谈及未来,张静说:“成绩只属于过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和奋斗在执行一线的同事们一起,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打好‘百日执行攻坚’战役,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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