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不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切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加快质量强市建设,全面提升我市质量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周口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度周口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周口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中的骨干企业或非盈利机构,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合法经营。依法在周口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用工政策。
2.质量领先。坚持以质取胜,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产品(服务)质量水平领先,管理科学,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并按照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运行一年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应全面推行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3.技术创新。坚持创新发展,技术标准水平和创新能力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对所在地区或全行业经济发展能起到带动作用。
4.品牌优秀。具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品牌影响力,标杆示范作用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5.效益突出。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近三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全市行业前列。
(二)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
2.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重特大事故(按行业规定);
4.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5.参加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6.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三、评选标准
周口市市长质量奖的评选依据是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 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四、评选程序
(一)报名。凡自愿参加2018年度市长质量奖申报的单位,请于2018年7月10日前向周口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递交《2018年周口市市长质量奖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周口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向市直有关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征询有关部门意见,对报名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同意申报的决定,并向申报单位反馈审查结果。
(三)申报。凡符合周口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请填写《周口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并于2018年11月20日前向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递交。
(四)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组依据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 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提出入围单位建议名单。
(五)评委会审议。召开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入围单位建议名单,产生 2018年度周口市市长质量奖候选名单。
(六)市政府审定。将2018年度周口市市长质量奖候选名单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确定拟奖单位。
(七)公示。对拟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表彰。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奖单位,由市政府发文进行表彰,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市长质量奖奖牌、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事项
(一)做好动员。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所在地区、所在领域的优秀企业或非盈利机构,积极参加本届市长质量奖评选,树立行业质量标杆,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二)认真审查。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按照相关条件和规定要求,广泛听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方面意见,对申报单位认真初审把关,并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提名推荐,确保遴选推荐出能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企业或非盈利机构。《2018年度周口市市长质量奖报名表》《周口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在周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k.haqi.gov.cn/)上发布,申报单位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
(三)严守纪律。市长质量奖的评选工作坚持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借评选之机谋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
联系单位:周口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周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周口市人民路西段
电话:0394-8226885
邮箱:zkzlk@163.com
周口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