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放管服”改革是中央推动各级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举措。“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了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促进了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出了更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但同时应当看到,在一些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中,不敢“放”、不愿“放”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以网约车监管为例,网约车平台的出现,给公众打车提供了方便。但是,随着参与运营的网约车辆不断增加,约车用户不断增多,网约车也爆出了一些负面新闻,甚至出现了一些极端个案。于是,舆论对加强网约车监管的呼声渐起,各地的网约车管理办法随之相继出台。
网约车司机和网约车运营平台是利益共同体,靠网约车平台自律实现对网约车的监管,肯定是不行的。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及时跟进行业监管、行政监管,是必要的。但是问题在于,一些职能部门在制定行业监管政策的时候,往往会不动声色地加入部门利益的“私货”。网约车是分享经济的产物,但是有的地方却规定,没有本地户口、不是本地牌照,就不能加入网约车队伍。有的地方规定,网约车司机需要参加培训考试,但是A地的考试结果B地却不认可。其实,监管者也是心知肚明的,出差在外的人顺手接个单子,并不会有什么洪水猛兽般的后果。人为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条件,其实是利益的“心魔”在作怪,假监管之名,把网约车经营资格炒成像当年的出租车牌照一样的稀缺资源。
类似的情况比比皆是。在权衡管理利弊的时候,有的职能部门总是习惯性地放大“一放就乱”的后果,而对“一放就活”的重大利好、“一管就死”的突出弊病视而不见。“放管服”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理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目的是通过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驱走利益的“心魔”,把该放的坚决放开,哪怕会触碰部门利益的“奶酪”,把该管的管好理顺,哪怕会耗费不少精力。要在“放”与“管”的基础上形成新的治理理念、治理机制、治理体系,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