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韦伟)今年以来,沈丘县纪委监察委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常态化管住大多数,又坚决处理少数和极少数。上半年,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5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36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06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4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人次。
突出重点领域,紧盯关键少数。要紧盯拥有项目审批、资金分配、人事管理等权力的重点领域和重要部门,强化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建立健全关键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轮岗交流、谈心提醒等制度,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提醒,防止破纪违规。
突出教育监督,加强源头防治。利用公开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引导群众监督干部作风。组成4个检查组,对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六大纪律”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通过“清风沈丘”微信公众号,定期曝光轻微违纪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到县廉政教育基地、孝廉馆接受警示教育和道德教育,提升干部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线。
突出查处问责,形成有效震慑。要紧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整治等领域,对贪污挤占扶贫资金、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②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