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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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撕毁法律文书抗拒执行被处刑罚

本报讯 (记者 姬慧洋 通讯员 樊帅)近日,扶沟县的一名被执行人在拥有房产和债权的情况下,对法院的生效判决完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并撕毁法律文书抗拒执行,态度恶劣,最终触犯刑律,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自诉人张某某与被告人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扶沟县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王某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张某某借款本金82万元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自诉人向扶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王某某当场将上述法律文书撕毁,并拒绝报告财产。鉴于王某某的行为,执行法官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查明,王某某在郑州市有房产1处,曾借钱给其姐姐30万元左右,至今未偿还。经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后,仍拒绝执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王某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于今年8月决定对王某某执行逮捕。

今年9月,扶沟法院对王某某被指控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某拒不报告财产,对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经对其采取拘留及罚款措施后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王某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②10

2018-10-18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42133.html 1 “老赖”撕毁法律文书抗拒执行被处刑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