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7日
第07版:国际·专题 PDF版

周口境内高速公路下站违法超限30%以上严重超限货运车辆公告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执法总队《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执法大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豫交执法〔2018〕32号文件精神,严厉打击“百吨王”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切实保护公路桥梁安全畅通,现将2018年9月1日《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施行以来,在周口境内高速公路收费站下站通行的涉嫌严重超限货运车辆进行依法公告,请公告的车辆所属企业、车主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到周口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接受处理。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交通中路26号,联系电话:0394—8286588。

豫B11183,豫D88397,豫G97960,

豫GB3006,豫HF0527,豫HK8785,

豫HL2506,豫HU1515,豫K29112,豫K29119,豫N17360,豫N88129,

豫NA1953,豫NC6390,豫NC8666,豫ND6010,豫ND6526,豫ND6677,

豫NR4447,豫P2C667,豫P3B685,

豫P48404,豫P52455,豫P57565,

豫P7566S,豫P77079,豫P89791,

豫P9C052,豫PA0973,豫PB5875,

豫PB9925,豫PC2328,豫PC3295,

豫PD3097,豫PF2832,豫PF6672,

豫PH6337,豫PJ7070,豫PK5301,

豫PK5338,豫PK5392,豫PN3028,

豫PN7138,豫PV8558,豫PW8177,豫PX8879,豫PY2913,豫QD6203,

豫QE5191,豫R3B900,豫R73987,

豫NA9671。

特此公告

周口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

2018年10月7日

2018-11-07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44613.html 1 周口境内高速公路下站违法超限30%以上严重超限货运车辆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