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迎接我市中心城区省级文明城市年度复查,扎实推进“五城联创”工作深入开展,市五城联创指挥部综合办公室于11月20日、21日对中心城区部分商场、宾馆、广场及个别路段的“五城联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内容涵盖市容环境、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公益广告宣传等。现将具体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商场超市
(一)红星美凯龙商场
督查情况:商场内外新投放了大量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遵德守礼、周口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十不准”守则等内容的公益广告,版面设计精美、内容丰富,宣传氛围浓厚;市场开展有文明诚信经营红黑榜评比活动。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二)万果园名品百货店
商场门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版面中“法制”两字错误,应更正为“法治”;商场内悬挂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容的版面,但未见其他内容的公益广告。
整改要求:更正错误的公益广告内容;在商场内外显眼区域投放一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周口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十不准”行为守则等内容的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三)黄淮大市场
督查情况:市场西区在醒目位置投放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的公益广告,设立有文明诚信经营红黑榜;市场东区电线杆上悬挂有部分“五城联创”公益广告,但内容过于单一;市场内车辆乱停放、店外堆货问题严重。
整改要求:在市场内电线杆上、商户毗邻处、屋顶广告位等区域投放一批遵德守礼、中国梦等多种内容的公益广告,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高标准规范市场内车辆停放、货物堆放问题。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二、广场(火车站广场)
督查情况:火车站广场上大部分铁质垃圾桶未上锁,部分垃圾桶内胆缺失,绿化带内多处烟头、塑料片、纸屑等垃圾清理不彻底;火车站广场周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广告牌违规设置等问题突出;汽车客运总站售票大厅东侧报亭墙体上公益广告损坏,附近有垃圾,树坑内杂草较多。
整改要求:维护好广场及周边的公共设施,及时修复破损的公益广告;进一步提升保洁标准,仔细清理广场及周边的烟头纸屑等垃圾(尤其是火车站附近、绿化带内);规范附近的商户经营秩序,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
责任单位:市经济开发区、市城管局
三、宾馆(锦绣花园宾馆)
督查情况:宾馆门前电子显示屏上“五城联创”标语错误;宾馆内用红纸打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九大精神、文明用餐等内容的公益宣传版面,标准档次太低。
整改要求:将门前电子显示屏上“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更正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在宾馆内外明显区域投放一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周口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十不准”行为守则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做到版面精致、内容充实。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主次干道
(一)育新街
工农路至八一大道路段道路两侧机动车乱堆乱放问题突出,造成交通堵塞,经多次通报仍未整改,需进一步加大执法惩治力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工农路
工农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北侧路西300米范围内堆积有大量建筑、生活垃圾和杂草,经多次通报仍未整改;附近交通护栏上“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内容的宣传版面应更正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责任单位:市经济开发区、市公安局
(三)颍河路
颍河路与八一大道交叉口东侧路北堆积有大量建筑、生活垃圾,附近的变电箱上小广告较多,亟待清理。
责任单位:川汇区
(四)韩庄小学东临道路(文昌大道至兴业路段)
道路沿线的垃圾杂物乱堆乱放、小广告乱涂乱画、出店占道经营等问题突出,部分道路路面破损,亟待修整。
责任单位:川汇区
(五)兴业路
希望小区大门东侧300米路南一条小路边堆放有大量垃圾,垃圾带延伸200余米直至居民区内,严重影响市容环境。
责任单位:川汇区
(六)阳光路
兴业路至川汇大道路段道路东侧的墙体公益广告严重损坏;川汇区委东南角树林内倾倒有海绵等垃圾。
责任单位:川汇区
(七)复兴路、健康街
两条道路的川汇大道至建设大道路段均存在小广告多、车辆乱停乱放、出店经营等现象,需要进行规范;复兴路与川汇大道交叉口南侧路东墙体公益广告幕布破损,墙体的小广告显露。
责任单位:川汇区
(八)永宁路
八一大道至新民路段道路沿线路南多处“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内容的宣传版面需及时更换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责任单位:川汇区
通过督查发现,大部分单位能够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整改,完成各项创建任务,但仍有部分单位工作推进不力,严重影响城市整体形象。对于存在的公益广告宣传错误问题(“法治”误写为“法制”,“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误写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背街小巷的小广告及垃圾问题,各区、各责任单位和分包路段各单位要加强配合,认真排查、及时整改。市五城联创指挥部综合办公室督导组将对上述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进行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周口市五城联创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