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美化城市环境,现公告,位于商水县新城办事处南干渠南北两侧、建业城南北两侧内的附属物,限于2018年11月29日内自行迁除。公告期后视为无主处理,迁除补偿及费用请联系所属居委会干部。
电话:15346058889
商水县新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