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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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法院公开审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9人同庭受审

本报讯 (记者 姬慧洋 通讯员 葛清华 张松涛 文/图)近日,由扶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被告人吴某某为首的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强迫交易一案在扶沟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扶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肖国强,检察官助理贾素锦等涉黑犯罪检察组成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系扶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扶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底至2016年9月,以被告人吴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扶沟县一住宅小区施工期间,以该区域占用的是本村耕地为由,纠集村民吴某等9人,采取围堵大门、不让建筑商自主进料施工的手段,强迫该小区建筑商购买其经营的沙子、石子、砖头等建筑材料。经鉴定,强迫交易数额为200余万元。被告人吴某某等9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向建筑商强卖建筑材料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以强追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吴某某等系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庭审中,公诉人对案件事实、证据材料进行了详尽说明和论述,举证质证要点突出,指控有力,同时紧紧围绕辩护人提出的罪与非罪、犯罪集团定性、被告人地位和作用等辩护观点进行答辩,通过讯问、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深入剖析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本质特征和社会危害性。

经过近8小时的庭审,9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诚心悔罪,请求从轻处罚,庭审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宣判。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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