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松) 11月29日,郸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军,副主任张爱联、张德峰、王彪、周俊领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智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威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的报告,关于《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郸城县2018年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的报告,关于郸城县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落实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城郊乡撤乡设东城街道、汲水乡撤乡设镇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郸城县2018年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报告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海陆、张青山辞去县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城郊乡撤乡设东城街道、汲水乡撤乡设镇的决定。
李建军在讲话中指出,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一府一委两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把贫困群众脱贫的事挂在心上、把工作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关于贯彻实施《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情况,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推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依法加强监督管理责任,严格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建立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严控工程质量,切实保证建设施工程序合法合规,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管理环境;关于贯彻实施《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情况,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共同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会上,王智华作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由王彪主持。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