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双梅(女,汉族,住址:河南省沈丘县白集镇大许庄行政村大许庄000号,身份证号码:412728198612090860)涉嫌未经许可从事二类医疗器械义齿生产活动,现场调查后高双梅拒不配合,致使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无法送达,现我局以公告的形式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如下:1.没收齿科包埋料11箱,齿科用白石膏1袋;2.没收生产设备5种10台;3.没收违法所得48039元;4.处6万元的罚款;罚没款合计:108039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高双梅有权要求听证,如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淮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逾期不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我局将依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法进行处罚。
淮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年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