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学校要坚决抵制各类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等行为”……2018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针对此前山东菏泽某小学红领巾“植入”商业广告一事紧急通知中的这些要求,言犹在耳。但几个多月后,类似的荒唐事竟然再次发生了。
近日,有媒体报道,山东省郓城县一小学部分学生的奖状上竟印有眼科医院的广告。“梁堤头眼科”几个字赫然在目,下面还详细标明了医院地址以及联系电话。对此,奖状上的广告主和学校各执一词,广告主“梁堤头眼科”表示,奖状不是他们发给学校的。郓城县教育局基教科工作人员则回应称,因奖状数量不够,老师找到12个“广告奖状”补发给学生。据悉,涉事校长已被停职。
众所周知,学校是孩子们学习、成长的空间,是一片教育的净土,广告信息进入教育资料,尤其是出现在用于表彰学生荣誉的奖状上,一定程度上污染了教育环境,破坏了教育的伦理操守。学生群体,尤其是小学阶段的学生群体,心智尚不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奖状上乃至教学资料上的商家广告会诱导他们进行不符合年龄的价值选择,这对他们的成长来说,会产生一定的阻碍作用。
不让铜臭污染教育环境,不仅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保障,还需要各商家和学校的共同配合。商家要培养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要清楚“广告什么地方该打,什么地方不该打”,而不是一味地“见缝插针”。而对于学校来说,制定政策、遵纪守法的同时,加强教师团队整体意识培养,让他们懂得怎样才能更好地呵护学生成长,才是治本之策。②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