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要求,现对赵口引黄灌区二期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月31日至2月13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予以监督。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
邮政编码:450046
咨询电话:0371-68080851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赵口引黄灌区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河南省豫东水利工程管理局
建设项目依据:《水利部关于赵口引黄灌区二期工程的批复》(水规计〔2015〕291号)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赵口引黄灌区二期位于我省黄河南岸豫东黄淮平原,地理位置为北纬33°40′-34°54′,东经113°58′-115°48′之间,地域上北以三刘寨灌区和黑岗口灌区为界;西以赵口引黄灌区总干渠~运粮河~涡河为界;东至惠济河干流~杞县东县界~太康县界;南以柘城南县界为界。涉及开封市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鼓楼区、祥符区、通许县及杞县、周口市的太康县、商丘市的柘城县。
拟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规模为498.1515公顷。
拟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3条渠道、36条沟道、1处沉沙池工程、1181座建筑物及田间工程。项目总用地规模为498.15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