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9日政协周口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任命:
彭作伟同志为市政协民族宗教与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王海山同志为市政协教科文体卫委员会主任;
马黎明同志为市政协民族宗教与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赵卫红同志为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魏侨凤同志为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彭作伟同志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王涛同志市政协民族宗教与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