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松 通讯员 韩勇 王智慧) 自进驻以来,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开展好三项监督,即监督好主体责任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和“四风”问题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监督好主体责任落实。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注重对被监管单位党组在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上进行督促检查,提醒被监管单位党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决策部署。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每季度向被监管单位发放一次《廉洁提醒告知书》,定期查看被监管单位的廉政档案,实时掌握被监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督促被监管单位及时整改。
监督好重大事项决策。在日常监督中,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被监管单位的领导班子会,对被监管单位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县纪委监委关于领导干部不插手工程建设的“一倡议”“六禁令”“一书一函”工作要求,紧抓被监管单位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全力打造阳光透明监督监管环境。
监督好“四风”问题整改。在实际工作中,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四风”问题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