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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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食品公司城区屠宰厂年屠宰生猪18万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修订)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保护部令第4号)的要求,项城市食品公司城区屠宰厂年屠宰生猪18万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周口市项城市莲花办事处韩岭村,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年屠宰生猪18万头。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生物除臭系统”净化处理;天然气锅炉废气通过12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烟通道引至楼顶排放。综合废水采用“格栅+隔油沉淀池+气浮装置+厌氧+好氧+二沉池+消毒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入项城市污水处理厂。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加装减震基础、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病死猪尸体、猪三腺、不合格胴体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其它废物妥善处置。

三、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查阅报告书简本并提出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项城市食品公司城区屠宰厂

建设地点:周口市项城市莲花办事处韩岭村

联系人:师县伟

联系方式:15939485186

邮箱地址:363181917@qq.com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72号中建大厦B座1906室

联系人:龙洋

联系电话:13939492975

邮箱地址:877482180@qq.com

项城市食品公司城区屠宰厂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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