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21日
第08版:时事·广告 PDF版

通 知

项城市付集镇卫生院职工李菊(412702199003165143),女,长期未在付集镇卫生院上班,联系不到你,自登报之日起15日内,到付集镇卫生院正常上班,如逾期未归,我院将解除与你的人事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声明

项城市付集镇卫生院

2019年6月21日

2019-06-21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70136.html 1 通 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