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防汛字〔2019〕 号
周口市2019年重点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全市主要河道、滞洪区、大型水闸、船闸等重点防洪工程责任人予以通报。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逐级落实本地其它河道、水闸等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并予以通报。
附件:周口市2019年重点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
周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