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职工宋国华(身份证号:412727196209055795)、李加俭(身份证号:412727196412235716),因违反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规章制度,经联社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以上人员开除处分。望以上人员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联社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关系等手续,否则,视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公告
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