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化原材料处置生产经营单位:
因罚没物资处置需要,鹿邑县农业农村局须邀请有资质的农化原材料处置生产经营单位协助处理一批罚没农化原材料,请有意向、有资质的单位自通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贵单位的资质材料送至鹿邑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5639439559
鹿邑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