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松 通讯员 李鹏) 国庆、中秋“两节”临近,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节日腐败”,严防“四风”反弹,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下发《关于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简称《通知》),对驻在单位“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要求,国庆、中秋期间,驻在单位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八个严禁”。即严禁收受或赠送节礼;严禁在农家院、单位食堂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聚会宴请,以及公务接待违规饮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一桌餐”宴请及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等;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和出差范围;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以赌博和交易形式收受贿赂;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
《通知》要求,驻在单位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敢抓敢管、真管真严。要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节日期间,该纪检监察组将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和督导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力促领导干部廉洁过节。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