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心红:
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履行项城市人民法院〔2004〕项民初字第1058号民事判决,通知如下:恢复韩心红的劳动关系,自登报之日起7日内必须到单位报到,听从单位工作安排,若逾期不报到,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特登报通知!
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