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10日
第07版:时事新闻 PDF版

声明

李花(身份证41272819821106**26)身份证及手持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于2019年8月28日丢失,现声明作废,丢失后如有冒用,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概不负责,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花

2019年9月9日

2019-09-10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78268.html 1 声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