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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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大德兴业(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于2017年3月26日立案,2018年12月29日经太康县法院审结,先期追缴部分涉案资产。经工作组研究,拟定近期开展集资款清退兑付工作,请集资参与人于2019年11月15日~11月25日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件、合同文书等)前往太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核准认定,并履行法定相关手续。集资参与人逾期不参加核准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太康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7日

2019-11-07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83199.html 1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