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9日
第06版:周口水利 PDF版

市水利局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 (记者 彭慧 通讯员 黄新伟)今年以来,市水利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方针,把河湖“清四乱”作为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的重要抓手,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清理河道长度1055公里,清理违章建筑面积340000平方米,清理垃圾44200立方米,清理养殖场436处,清理河面漂浮物52160平方米,关停非法排污口86处,河湖面貌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加强领导,统筹部署。该局制订出台《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统筹谋划、统一部署,建立工作台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市委书记、总河长刘继标通过签发总河长令,对河湖“清四乱”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长丁福浩结合河长制任务清单,安排部署河湖“清四乱”工作。副市长王少青针对河湖“清四乱”工作多次签批意见,推动工作落实。各级河长按照要求,开展巡河活动,牵头组织河湖“清四乱”工作,将河湖“清四乱”与农村河湖清洁行动、水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统筹安排部署,同步推进。

突出重点,强力推进。该局将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12条河流列入清理整治重点,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县级主要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河湖“四乱”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乡村级主要负责对河塘、沟渠、排水沟及周边进行集中整治。市水利局成立5个督导组,局领导分包县区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市河长办成立3个暗访督查组,对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进行常态化暗访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强化引导,健全机制。该局把河道日常维护工作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清洁保洁、巡河、资金保障等长效机制;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确保农村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农村河湖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增强村民的自觉性、主动性;激励引导群众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养成文明生活习惯;结合农村垃圾“户投放、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模式,解决农村垃圾污染问题,逐步实现垃圾收集、安全处置全覆盖,确保河流清洁常态化。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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