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周口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考勤考评规定》的规定, 赵前军、黄炜已连续脱岗6个月以上,经周口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领导班子研究,并报周口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批准,决定按规定与其解除人事关系予以辞退。
请赵前军、黄炜两名工作人员于12月15日前到周口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办理辞退手续,逾期未办理,周口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