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刘玉荣同志(女,身份证号:412702196402143124),2017年12月经您本人申请,已经退出工作岗位。由于通过电话和实地走访等方式未能联系到您本人,特通过登报通知如下:请您本人(刘玉荣)自登报之日起十五日内务必到我行报到并说明原因,若逾期不报到说明原因,我行将停发工资及一切相关待遇,视情况做进一步处理。该通知视为已经通知到您本人,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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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