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9日
第03版:国内·广告 PDF版

公 示

2020年5月1日,川汇区福利院门卫在夜间巡查时发现在福利院门口有一弃婴,男,10天左右,随后报警,周口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出警并询问作笔录,现该弃婴暂被安置在川汇区福利院。

望该男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示刊登之日起60日内,前往川汇区福利院认领,逾期无人认领者将被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我们将依法安置。

联系地址:川汇区中州路与永宁路交叉口西500米川汇区福利院

电话:0394—8565665 邮编:466000

周口市川汇区福利院

2020-06-19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03033.html 1 公 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