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11日
第04版:太康新闻 PDF版

太康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维护军营周边环境

本报讯 (记者 马治卫 通讯员 王明坤) “水清了,空气好了,停工一年多的围墙也建起来了,感谢县检察院多方协调,保障我们营房院落顺利建设。”7月27日,武警周口市支队太康县中队教导员如是说。

今年5月,太康县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武警周口市支队太康县中队、太康县武装部,实地查看军营周边环境,了解到武警周口市支队太康县中队营房附近有一家洗衣作坊的污水排入营地坑塘,军营周边气味刺鼻;武警周口市支队太康县中队建围墙时,被附近居民薛某某以围墙经过他家宅基地为由进行阻拦;武警周口市支队太康县中队东侧围墙外有一个5米深坑,给武警战士野外拉练和出行带来安全隐患。

太康县检察院迅速成立公益诉讼专案组,联合城郊乡人民政府,依法要求该洗衣作坊关门整顿,针对围墙外的5米深坑,检察机关拍照取证,多方协调进行填平。

就武警周口市支队太康县中队修建围墙被阻一事,专案组从国土部门调取相关土地使用情况,查明薛某某自行在坑塘处填土当作宅基地,并在此栽种杨树。专案组人员组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薛某某家属及其亲友进行磋商,最终,薛某某同意伐掉有争议土地上的杨树,清除堆放的物品,不再阻拦施工。

7月27日,停工一年多的围墙建设完工,武警周口市支队太康县中队教导员专程来到太康县检察院,向县检察院干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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