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2日
第03版:理论·新闻 PDF版

鹿邑法院:

诉前调解化纠纷

本报讯(记者 姬慧洋)“真是没想到这笔钱4天就要回来了,真心谢谢你们。”10月20日,原告胥某满含热泪地向鹿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古念文、徐莹敏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胥某是一名残疾人,以在家养猪为生。今年9月15日其将喂养的23头猪卖给韩某并交付,韩某为其打下了欠条,承诺三日内付清。三天以后,韩某却并未把钱送来,胥某多次催要无果,一纸诉状将韩某起诉至鹿邑县人民法院。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耐心向胥某讲解诉前调解工作机制,争取其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了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古念文、徐莹敏接案后,及时与被告韩某取得联系,将双方当事人约至诉前调解中心,从“法理”和“情理”上对被告耐心地劝导,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达成一致。鹿邑法院为其出具调解书,被告现场支付原告剩余卖猪款6万元,该案案结事了。

2020-10-22 鹿邑法院: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15662.html 1 诉前调解化纠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