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车辆在合同履行期间,不按时支付管理费、不年检、不购买保险、不参加安全义务讲课,多项违约为我公司带来不便,现依法解除汽车挂靠合同,即日起我公司不承担以下车辆任何连带责任,并在登报之日起10日内过户转走。
豫P4Z270、豫PX0437、豫PX1449、豫P81897、豫P6J945、豫P8A721、豫P95270、豫PY2071、豫PY2253、豫P6A868、豫P7A818、豫P1B769、豫P1D153、豫P7A518、豫P7A392、豫PG6601、豫PV0195、豫P94682、豫P083Q1、豫P151Q2、豫P1B769、豫PV1392、豫PY2253、豫P2C217、豫P6H078、豫PV0126
周口市周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