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我局对2019年9月30日前在本单位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了年度检查,年检合格155家,拟撤销1家,年检不合格 10 家,基本合格 9家,拟注销5家。
一、拟撤销:项城市新世纪职业中专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上述1家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60日内,向项城市人民政府和周口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二、年检基本合格:项城市冬泳协会、项城内蒙古商会、项城市汝阳浏毛笔协会、项城市鞭陀协会、项城市瑜伽协会、项城市健身气功协会、项城市乐华青少年俱乐部、项城市东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城市12349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网络中心。
三、年检不合格:项城市花园办事处金童幼儿园、项城市水寨办事处南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城市康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项城市光武办事处荣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城市职工医院、项城肾病医院、项城张伯驹文化研究会、项城市老区建设促进会、项城市戏曲戏迷协会、项城市养猪行业协会。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10家社会组织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检查或有违规行为,其年检结论为年检不合格,现责令其2020年12月30日前进行整改,整改结束由主管单位审核后报登记机关备案。
四、拟注销:项城市阿郑印象美容美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项城市戏曲戏迷协会、项城市腾龙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项城市慢性病医疗学会、项城市官会镇官北幸福院。以上5家拟注销的社会组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