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1日
第03版:综合新闻 PDF版

单双号出行、首日劝导为主、外地车牌也限……

限行来了 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井然

本报讯 (记者 姬慧洋 ) 12月10日是2020年我市中心城区机动车限行的第6天,也是调整限行时间的首日。过去的一周,我市中心城区交通状况如何?调整限行时间后市民反应如何?公安交管部门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查处违规车辆?具体处罚标准是什么?是否会曝光违规出行车辆?带着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记者走访中心城区多条交通干道了解实际通行情况。

仍有少量机动车违规出行

12月9日,周口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道路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时间和实行公交车免费乘坐的通告,在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单双号限行期间,将每天的限行时间从原来的早7时至晚9时,调整为早8时至晚7时,市民反响强烈,好评如潮。12月10日,按照规定应该双号机动车辆出行,限行时间调整后,单号机动车辆纷纷提早出行。早7时许,记者在大庆路与庆丰路交叉口发现不少单号机动车辆行驶在路上,市民李女士驾驶的车辆就是其中之一。“真是个好消息,早上早起一会,八点前到单位这样既解决了出行问题又不用担心限号被处罚。”李女士说。

大多数车主都能做到在调整时间段内出行,但是仍有少量机动车主违规出行被交警“逮”个正着。正午时分,在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路口附近,交警将一辆正在行驶的车牌为豫PDNxx1的车辆拦停,车主下车后不好意思地说:“因为单位有急事需要外出,一着急忘了限行的事了。犯错就要承担相应后果,我认罚。”随即,交警对车主开具罚款200元不扣分的处罚结果。

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赵其学介绍,自限行以来,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井然,通行压力减小,限行首日以批评教育为主,未对违规出行车主进行处罚,限行第二日对违规出行的车主进行处罚,当天处罚数量较多,随后的几天机动车辆违规出行的数量持续平稳,在交通大道与周口大道交叉口,10日上午有5名车主违规出行。

人工+“电子眼” 部分违规车主将被曝光

按照限行通告规定,我市自2020年12月 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中心城区实施车辆限行政策,限行区域为武胜大道以西(不含),开元大道以北(不含),龙源路以东(不含),太清路以南(不含)的所有道路。

在限行期间,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具体处罚标准为罚款200元不扣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由于12月5日是限行首日,所以对在当天违规出行的车主,公安交管部门以批评教育为主,次日后违规出行的车辆已被交警现场处理或者被电子警察抓拍。“接下来,我们将陆续曝光这些违规出行的车辆牌照号,希望市民都能按照规定出行,维护交通秩序。”该负责人说。②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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