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
第08版:时事·广告 PDF版

周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催告书送达公告

王明放 (地址:市辖区昌建B栋814室, 负责人:王明放,性别:男,职务:负责人,住址:鹿邑县生铁冢乡黄台村021号,联系电话:13839446155,身份证号:412725197202023012)。

你(单位)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0年7月11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周卫公罚〔2020〕24号。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8000元、加处罚款8000元缴至周口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银行账号:01500060102011002960 开户行:中原银行周口西城支行)。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周口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公共卫生监督一科进行陈述和申辩。

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未能向你送达《催告书》,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五十条规定,现依法将《催告书》(周卫公催〔2020〕4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东段

周口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联系电话:0394—8355690

联系人: 黄光前 郑龙鹏

特此公告

周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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