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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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市、区)在届省市级文明单位等复查抽查及新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等考评验收结束

本报讯 (记者 高洪驰 通讯员 李元喆)12月22日,记者从周口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获悉,截至12月21日,我市对各县(市、区)在届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的年度复查,以及按照一定比例对各县(市、区、场)在届的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等进行抽查,以及对新申报的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等进行的综合考评验收工作全部结束,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

据了解,根据省、市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周口市文明办组织人员于12月9日至20日对全市各县(市、区) 215个在届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个省级文明景区、4个省级文明社区、9个省级文明校园、41个省级文明村镇进行年度复查,按照一定比例对各县(市、区、场)在届44个市级文明单位(标兵)、38个市级文明村镇、31个市级文明校园(标兵)、10个市级文明社区进行抽查,对新申报的91个市级文明单位(标兵)、78个市级文明村镇、49 个市级文明校园(标兵)进行综合考评验收。

为使考评验收工作按时完成,考核人员分5个考核组和一个监督组,并印发考评工作方案,制定考核纪律。每组到县(市、区)后,又把一个考核组分成两个考评小组,每小组每天复查6至8个在届单位,综合考评4个新申报单位。各组在复查验收过程中,严格验收复查程序,严格保证考评时间,确保考评标准和效果,按照先进行在届单位年度复查、后验收新申报单位的顺序合理安排进度。

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截至12月21日,周口市文明办对各县(市、区)在届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的年度复查,按照一定比例对各县(市、区、场)在届的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等进行抽查,以及对新申报的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等进行的综合考评验收工作顺利结束,没有一起违纪现象发生。②18

2020-12-23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21506.html 1 对县(市、区)在届省市级文明单位等复查抽查及新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等考评验收结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