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青龙:
由于你本人因挪用资金罪被项城人民法院(【2017】豫1681刑初453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依据《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二百五十二条之规定,根据以上事实,经我单位党委研究决定、工会提议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项城农商银行对你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通知通过登报形式视为送达,即刻生效,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特此通知
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