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021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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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闫天杰就全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答记者问

记者 宋馨 通讯员 王业峰

昨日,周口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闫天杰接受了记者采访,就我市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取得成效、医疗保障部门为确保药品集中采购顺利实施采取措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否会影响药品质量和患者报销等相关工作回答了提问。

问:什么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答: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由国家医保局等部门组织各省组成采购联盟,明确药品采购数量进行集中采购、以量换价,最终目的是让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好的药品。

问:为什么要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答:当前人民群众反映的看病贵问题,原因之一在于药品价格高,减轻群众就医的药费负担,一直是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近年来,药品的价格虽然有所下降,但价格虚高的情况仍有存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目的在于探索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努力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障用药安全。

问:周口市药品集中采购的实施范围是哪些?

答: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参与。

问:目前,我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扩围中选药品落地实施的情况如何?

答:从我市情况来看,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成效明显。2020年1月1日,第一批集中采购中选药品25种在全市落地使用,2020年4月30日,第二批集中采购中选药品32种落地使用,2020年11月20日,第三批集中采购中选药品55种落地使用。根据签订协议量计算,全市全年预计节约药品费用支出2.07亿元。

问: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地后,普通老百姓将享受到哪些实实在在的优惠呢?

答:2020年1月1日,第一批集中采购中选药品25种在全市落地使用,平均降价幅度达52%,糖尿病、高血压、乙型肝炎等常见慢性病药品降幅较大,如恩替卡韦分散片从9.71元/片降低到0.196元/片,降幅达97.8%,全年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约1.03亿元;2020年4月30日,第二批集中采购中选药品32种落地使用,平均降幅53%,糖尿病、前列腺疾病等常见慢性病药品降幅较大,如降糖药阿卡波糖从2.06元/片降低至0.18元/片,降幅达到91.2%,治疗前列腺疾病的醋酸阿比特龙片从135.57元/片降低到23.3元/片,降幅达82.78%,全年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约4728.60万元;2020年11月20日,第三批集中采购中选药品55种落地使用,涉及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疾病、精神疾病等多个治疗领域,平均降幅达50%以上,全年可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约5746.31万元。根据签订协议量计算,全市全年预计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2.07亿元,切实让老百姓获得实惠。

问:中选药品降价幅度这么大,质量有保障吗?

答:本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通过了一致性评价作为质量的托底要求,可以保证其质量和疗效。相关部门也将进行全周期的质量监督,切实保障中选药品的质量。

问:患者药品费用减轻了,医院会不会多开别的药? 或者增加检查费用?

答:不会。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所有药品(除中药饮片)均取消了加成,药品多开、少开,不影响医疗机构收入。同时,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试行) 》及相关诊疗规范、用药指南,严格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规范用药行为。同时医保部门也将建立全面完善的监测体系,对医疗机构中选药品及非中选药品、可替代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测。

问:药品价格降低了,企业是否会“以次充好”?

答:为保障药品质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加强对中选药品的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增加抽检频次,坚决防范因价格下降而降低药品质量。完善中选药品的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和预警分析,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问:这些“质优价廉”的药品,企业能保障供应吗?

答:中选企业作为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应急储备、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规范配送行为,确保供应稳定。对企业无法按合同保障供应,或出现不履行供货承诺等违规行为的,将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药品供应。同时也将对配送企业的库存量、各医疗机构实际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测,确保临床供应。

问:使用国家集采药品医保怎么报销?

答:对于国家集采药品,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以下原则支付。一是中选药品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二是未选择我省的中选药品主动联动其供应地区中选价格的, 以其供应地区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三是价格低于或等于中选价格的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以实际价格作为支付标准。四是价格高于中选价格的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其医保个人首自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我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特定药品除外),引导患者和医疗机构选用中选药品。2022年前价格高于中选价格的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全部调整到以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

问:患者可以选择用原来的药品吗?

答:可以。鼓励患者优先使用中选药品, 患者也可根据自己的用药习惯来自行选择是否使用,但是对于使用非中选药品价格高于中选药品价格的,个人先行负担比例增加10%。

问:最近冠脉支架集中采购落地,我市跟进情况如何?

答:国家组织冠脉支架带量采购结果于1月10日在周口市落地,市医保局组织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等12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在确定的10个中选品种中既有国产支架也有进口支架,均为临床常用的主流产品。

问: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将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实惠?

答:中选支架价格由均价1.3万元下降到700元左右,最高降幅达95%,全市首年约定采购量5160个,医疗机构采购相关产品费用由5012.5万元降至321.44万元,预计全市最低减少医用耗材支出4691.06万元。冠脉支架集采后中选产品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问:为确保药品耗材集中采购顺利实施,医疗保障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一是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协调各责任部门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广泛覆盖全市参保人、试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生产配送企业、定点药店等,达到立体化全覆盖。二是落实医保基金预付和回款政策。合同签订后,医保基金按合同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机构向企业支付药品采购款的周转金,专款专用。合同周期内,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中选药品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在合同期结束后1个月内将预付资金及利息返还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医保基金账户。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限及时与配送企业结算,从收货验收合格到给企业付款不得超过30天。三是严格督导问责,确保工作落实。按照“按月监测、年度考核”的方式,加强对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采购量完成情况及中选企业供应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定期听取进展汇报、督导任务落实,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对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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