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同和堂医药有限公司2021年3月23日做出的股东决定,公司存续分立为河南同和堂医药有限公司(存续)及周口同和堂药业有限公司(新设)。分立为河南同和堂医药有限公司(存续)注册资本90.38万元和周口同和堂药业有限公司(新设)注册资本1万元。分立前医药批发相关的债务由周口同和堂药业有限公司承担,其他债务由河南同和堂医药有限公司承担。
分立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公司各债权人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提出书面意见。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