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三批15个举报件,其中:郸城县2件、太康县2件、商水县1件、扶沟县3件、示范区2件、沈丘县3件、项城市2件(含重点案件1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按程序交相关县(市、区)整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