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昂) 8月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刚主持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2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志、程新华、建志、王伟、罗文阁、王志法、闫立超,秘书长刘建中出席会议,副秘书长及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通过了《中共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讨论修改了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我市贯彻执行情况的工作方案。
会议认为,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条例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是新时代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核心作用的需要,也是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人大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需要。制定这两个规则很重要、很必要。
会议认为,在全市范围内,市县(市、区)人大联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行情况检查,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的重大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效,以执法检查的实际成效促进营商环境改善,服务全市发展大局。①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