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07年11月14日依法受理扶沟县粮食局油脂加工厂破产一案并指定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成员为管理人。2007年11月14日,本院又作出(2007)扶民破字第001号民事裁定,宣告扶沟县粮食局油脂加工厂破产。管理人已经于2021年5月30日完成全部破产清算工作。本院于2021年6月1日作出(2007)扶民破字001-7号民事裁定,依法裁定终结本案的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扶沟县粮食局油脂加工厂自宣告破产终结本案的破产程序之日起解散,由管理人向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扶沟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