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4日
第07版:国内新闻 PDF版

公 告

根据周房2019—3号文件第四项十七条规定,川汇区七一路东段尊龙苑小区原开发公司及相关公司(德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口粮油储运公司、方圆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自登报之日起15日内与康湾社区尊龙苑小区业主委员会联系办理问题楼盘事宜,逾期则由康湾社区尊龙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全权办理。

康湾社区尊龙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

2021-08-24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44201.html 1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