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琴,因你的劳动合同已于1996年5月31日到期,且与公司失去联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国家电网公司员工退出管理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17〕124号)相关规定,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1996年5月31日终止。请你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周口龙润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