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韦伟
脱贫攻坚工作涉及贫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安全饮水工作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脱贫攻坚工作,沈丘县水利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工程建设管理,努力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强化行业监管工作,保障了基层群众的用水安全,所有农村都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同时,该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派出驻村工作队帮扶贫困群众脱贫,为沈丘实现全面脱贫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沈丘县水利局认真贯彻“十六字”治水方针和精准扶贫战略思想,把抓好水利扶贫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加快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力补齐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为沈丘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的“水支撑”和“水保障”。
全面落实安全饮水工程
科学规划,谋划长远。沈丘县水利局根据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现状和县域经济条件,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解决对农民生活和身体健康影响较大的污染水和苦咸水问题,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水质的要求,大力发展集中联片供水工程,并根据全县农村饮水不安全分布情况,确立了“一乡镇一水厂,优先建设万人以上供水工程”的总体原则,明确了深井取水、管网输水、供水到户的建设方针。
在设计方案时,该局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即坚持眼前与长远相结合,注重村与村之间的关系,选择远离污染、场地宽阔、交通便利的地方作为水源地;坚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尽可能在集镇周边建设高标准供水厂;坚持与沈丘县“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建设高标准供水工程,提高新农村群众的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
科学管理,明确职责。为了建立责任约束机制,该局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明确责、权、利,提高工程投资效益,项目建设实行法人负责制。沈丘县政府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由项目法人对工程的规划、方案设计、建设实施及建后管理实行全程负责。同时,项目实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为了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控制,该局建立了以“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为主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监管机制。县政府则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组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实施工作。
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尽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切实提高各级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积极寻求群众监督,加强项目民主管理,认真做好项目宣传与公示。通过政府网站、宣传牌、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好宣传公示工作,让项目区群众了解工程、监督工程,通过严格管理,扎扎实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全力以赴推进脱贫攻坚
严格帮扶责任,确保“三个到位”。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脱贫攻坚一线,为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扶贫办公室,成立了局脱贫攻坚督导组,全局10名科级干部、10个局属二级机构分片包村,成立60个“党建+小分队”工作组,与所帮扶的洪山、刘湾两个乡镇68户未脱贫户、30户脱贫监测户、26户边缘户结对帮扶,实现精准帮扶全覆盖,确保压力传导到位。
精准帮扶施策,促进“四个增收”。投入帮扶资金2.4万元,以集中托管的方式为6户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购买本地羊20只,每户每年利润分红2400元左右;与镇村配合,今年以来帮助22户贫困户申请小额扶贫贷款32万元用于发展种植养殖项目。
改善户容村貌,整治人居环境。全体帮扶责任人为119户“三类人群”户打扫卫生、整理屋内屋外环境,确保干净、整洁;为23户缺衣少穿、吃用困难的贫困人口捐赠衣物、食品等生活用品135件(箱),价值3万多元;投入帮扶资金45.16万元,对124户“三类人群”户进行了基本面改造。同时为贫困村清於坑塘8个,面积30多亩;清淤沟渠3条,长度1.2千米;平整道路16条,长度5.6千米,共投入资金5.9万元。
落实扶贫政策,惠及贫困群众。扶贫工作以来,沈丘县水利局按照沈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发的督办通知精神,共免费解决贫困人员安全饮水5111户,其中五保户636户,残疾人户66户,低保户111户。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解决了22个乡镇(办事处)577个行政村123.63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实现全县村村通自来水。目前全县日供水量大于1000m3/d供水厂17处,单村、联村供水站15处。目前自来水普及率99%以上,集中供水率达99%以上。逐步完善了农村集中供水运行管理制度,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开展水环境整治,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保护,对全县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范围,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让农村居民都能喝上清洁、卫生的饮用水。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