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治卫)日前,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1年8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全省非县城建成区乡(镇)前30名,太康11乡镇名列其中,分别是板桥镇、老冢镇、高贤乡、芝麻洼乡、转楼乡、龙曲镇、清集镇、独塘乡、符草楼镇、朱口镇、城郊乡,占总数1/3以上,占全县乡镇总数的1/2(城关镇属县城建成区乡镇),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取得突出成绩。
近年来,太康县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向农村延伸。制定下发《太康县乡镇空气质量月考核办法》,对乡镇空气质量主要指标PM10、PM2.5日排名、周通报、月考核,县城区空气监测站点属地乡镇考核,增强主动性。投资1000余万元建设22座乡镇空气站,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监控全覆盖,补齐短板,打牢基础,提升技术能力。太康县将进一步把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开展,巩固治理成果,为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太康和乡村振兴提供好的生态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