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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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2021年“钜惠三川·乐享生活”消费券发放活动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后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促消费保增长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活跃消费市场,市政府决定在周口市中心城区(不含淮阳区)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市(区)财政首批发放消费券促消费资金500万元。消费券分为通用消费券和专项消费券两类。

(一)通用消费券

所有自愿参与的周口市居民及来周消费人员均可在“云闪付APP”首页活动专区领取消费券。通用消费券共发放3种类型:100元券、50元券、20元券。三种类型消费券每人每期可各领一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领到消费券的消费者可在有效期内到指定商家消费使用。

(二)专项消费券

由市民政局于9月30日前将专项消费券发放到指定贫困人员中心城区(不含淮阳区)登记在册的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市特困、农村特困人员。每人2张50元券。专项消费券使用期限为2021年10月1日至31日,逾期作废,不予补偿。

三、发放时间

通用消费券分六期发放。

第一期申领时间:9月30日10:00

使用期限:9月30日至10月15日

第二期申领时间:10月16日10:00

使用期限:10月16日至10月31日

第三期申领时间:11月1日10:00

使用期限:11月1日至11月15日

第四期申领时间:11月16日10:00

使用期限:11月16日至11月31日

第五期申领时间:12月1日10:00

使用期限:12月1日至12月15日

第六期申领时间:12月16日10:00

使用期限: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四、适用范围

在周口市中心城区(不含淮阳区)域内指定的餐饮、家电家居、商场购物等领域的商家消费使用,商家名单在“云闪付APP”首页活动专区公示,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

五、其他事项

1.消费券发放活动遵循公平、诚信原则,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参与消费券活动的商家,要在确保疫情有效防控和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严防抢购等踩踏性事件发生,鼓励企业线上促销,引导顾客线下消费。

3.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参与企业出现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变相涨价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参与活动商家名单附后,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

5.咨询电话:周口市商务局 0394-8219617

中国银联河南银联分公司 95516

周口市商务局 周口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9日

2021-10-01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48710.html 1 周口市2021年“钜惠三川·乐享生活”消费券发放活动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