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治卫 通讯员 石胜兵)连日来,太康县纪委监委以学习贯彻执行《监察法实施条例》为契机,根植监察洁净土壤,取得良好效果。
在政治方向上“育好苗”。县纪委监委以领导带头学带动个人主动学、集体研讨学,形成“核心辐射”效应;以线上微平台和线下大屏幕为载体,定期推送《监察法实施条例》内容,形成“氛围推动”效应;以打造“全员监察工匠”为目标,抓住推动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主线,形成“同频共振”效应,使全体监察干部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和实质要义,从而将法治思维内化于心,促进纪法贯通融合。
在队伍建设上“剪好枝”。县纪委监委重点学习贯彻执行《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七章,强化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制约,使其明确监察机关的权力边界,依法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
在能力水平上“施好肥”。县纪委监委对全体监察干部分批组织《监察法实施条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以考促管、以考促建,查漏补缺,强化学习实效,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