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4日
第06版:水利新闻 PDF版

郸城县水利局全面落实“河长+”工作机制

郸城县水利局依法拆除涉河违建。

本报讯 (记者 彭慧 通讯员 李宗彦 薛成洲 文/图)今年以来,郸城县水利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部署,紧紧围绕“建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目标,全面落实“河长+”工作机制,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实行台账跟踪督办,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强化河长制考核,建立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机制,让河长“有名”“有实”“有能”,河湖面貌持续向好。

持续推进河长巡河常态化。该县主要领导带头巡河履职,解决河湖实际问题,有力带动乡村两级河长主动巡河。县河长办及时下发“交办单”“督办单”,做好问题跟踪督办,督促河湖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截至11月底,县、乡、村河长巡河2.5万余次,上报并解决问题200多件,完成整改率100%。

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该局结合卫星遥感发现的疑似“四乱”问题进行全覆盖复核,不属实问题及时上报佐证资料销号,属实问题纳入整治清单和乡镇年度考核,及时交办,限期整治,督导销号。目前,共清理违建18处650多平方米。同时,该局保持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高压态势,早发现、早制止,对县域内非法采砂行为露头就打,将非法采砂现象消灭于萌芽状态。

全面落实“河长+”工作机制。该局完善“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督促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面落实“河长+警长”制,“河道警长”“一对一”协助河长开展工作;全面落实“河长+护河员”机制,440名护河员开展日常巡查,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全面推行“河长+民间河长”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河湖治理;全面落实“河长+网格长”制,实现河湖监管“全域覆盖、无缝衔接”;全面落实“河长+互联网”制,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促进问题及时办结,提高河湖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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