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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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公安最新发布:

13种违反疫情防控的行为,违法!

近日,全国多个城市连续通报新冠肺炎新增本土确诊病例,疫情散发频发趋势明显,形势严峻,截至12月26日,已确定高风险地区12个、中风险地区142个。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疫情防控中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现梳理出以下13种疫情防控违法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请您一定了解。

1.违反出入中高风险地区出行要求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2.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红码”等人员未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及出行要求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3.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擅自外出、聚集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4.旅客未落实春运期间疫情防控要求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返乡人员未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6.违反规定举办聚集性活动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7.违反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疫情防控要求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8.违反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要求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9.违反密闭场所、聚集性场所个人防护要求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11.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12.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13.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丘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6日

(来源:商丘公安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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