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需要,需迁移该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坟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北起川汇区与西华县交界处、南至贾鲁河入沙河口,贾鲁河川汇区境内两岸堤防两侧施工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坟墓。
二、迁坟期限:自即日起至2022年2月22日止。
请上述范围内的坟墓的坟主在公告日期内完成迁坟相关事宜,逾期未迁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周口市川汇区贾鲁河综合治理指挥部
2022年2月12日